根据忻州市财政局《忻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忻州市原平农校报废资产的批复》(忻财资函〔2021〕124号)文件精神,我校对批准报废的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,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:
1、资产处置应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将待报废处置资产以市场竞价或网络公开拍卖方式处置,力争达到处置收益最大化;
2、处置报废国有资产应遵循国家有关保密、环保规定,对电子产品必须交具有处理电子废弃物资质企业处理。
待报废处置资产清单见附件1。
该公告公示时间为5天,从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。
资产处置办公室联系电话:
张玉科:139****6771
王福军:158****8290
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
2021年8月25日
附件:清单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