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忻州市教育局转发《山西省教育厅<关于印发展山西省中小学(幼儿园)校长陪餐制度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忻教函[2020]51号)精神。为了严格执行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,确实改善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准,特制度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成立陪餐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李科荣
常务副组长:贾秀生
副 组 长:王瑞军 刘建平 张飞云 兰向勇
成 员:栗云飞 冀宇平 王福军 刘文章 任珍光 郭天才 王 凯 曹利军 姚秀苇 郝树国 王 艳 白素英 各班班主任。
办公室设在总务处,办公室主任由总务处主任栗云飞兼任。
二、工作职责
1、领导小组要对每日饭菜拍照留样,保存资料,并对米饭、馒头进行称重记录,米饭至少三份,馒头至少五个,饼子至少五个,取样平均记录。
2、对饭菜外观、口味、卫生、质量进行综合评价。
3、听取就餐学生的反馈意见,主动发现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。
4、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《陪餐制度登记表》,及时提交陪餐办公室,陪餐办将问题汇总后反馈给食堂,进行督促整改。
三、工作要求
1、由办公室制订陪餐安排表,陪餐人员在陪餐小组长的带领下,轮流配餐。
2、陪餐人员应做到“五同”(同时段、同排队、同标准、同缴费、同区域)就餐。
3、积极落实家长陪餐制度,邀请家长代表不定期陪餐。
4、学校纪检监察室安排专人随机抽查陪餐情况,对陪餐人员工作不认真、陪餐不到位等敷衍塞责的相关人员提出批评,并即时反馈给校长或者陪餐领导小组,学校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对陪餐人员进行约谈、问责。
四、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
附件一:原平农校校领导陪餐日程安排表
附件二:原平农校校领导陪餐登记表
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
2020年9月1日